项目简介:
经研究,温州市洞头东屏新农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委托温州市洞头资源资产服务中心,通过带方案综合比选的方式,对半屏岛油罐公园配套用房一层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要求的主体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半屏岛油罐公园配套用房一层租赁权公开招租项目
2、项目编号:DZGY20260710117
二、项目概况
1、项目位置:洞头区东屏街道屏山东路36号半屏岛油罐公园配套用房一层;
2、项目面积:本项目建筑面积约71㎡;
3、招租底价:19200元/首年,第二年起租金逐年递增3%,租金金额以中选者最终报价为准,租金按年支付,先付后用。
4、租赁期限:租赁期至2030年11月30日止,项目设有装修免租期2个月。
三、拟确定承租主体
1、本项目由温州市洞头东屏新农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作为招租主体(项目业主),通过带方案综合比选方式进行公开招租(承租主体),负责半屏岛油罐公园配套用房一层的日常运营管理;
2、拟确定承租主体1家。本项目评审设置合格分,60分(含)及以上且符合资格条件要求为合格,如各比选响应主体评审分值<60分,则重新组织比选活动;如超过1家比选响应主体评审分值≥60分且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则根据分值确定中选主体;如仅1家比选响应主体评审分值≥60分且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则确定该响应主体为中选人。
四、比选响应主体资格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为自然人的,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为企业法人的,最大股东要为合同履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4、已列入农发公司租赁失信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租活动;
5、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租赁用途符合相关行业部门规定。
五、比选响应主体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26年7月15日-7月29日,上午09:00-11:30,14:00-17:00(节假日休息),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温州市洞头资源资产服务中心(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城南大道1号-8、9、10一楼);
3、比选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或邮件发送。
4、报名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申请表(见附件1)
(2)为自然人的,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签字按手印)。
(3)为企业法人的,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六、比选响应文件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30日上午9:30(逾期不予受理);
2、递交地址:温州市洞头资源资产服务中心(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城南大道1号-8、9、10一楼)
七、比选保证金及缴纳方式
1、比选保证金:10000元整(人民币壹万元整);
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账户名称:温州市洞头资源资产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开户银行:浙江温州洞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银行账号:201000410100800】。
未中选人:比选结束后 3个工作日内,保证金无息退还原账户;
中选人:比选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由资源中心转汇至业主单位账户。
注:比选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 2026年7月29日17:00。
八、比选时间、地址
1、比选时间:2026年7月30日上午10:00
2、比选地址:温州市洞头资源资产服务中心会议室(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城南大道1号-8、9、10一楼)
九、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温州市洞头东屏新农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东屏街道屏山东路36号20栋102室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968908597、667597
代理单位:温州市洞头资源资产服务中心
地址: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城南大道1号-8、9、10一楼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7-55881118
温州市洞头东屏新农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温州市洞头资源资产服务中心
2026年7月15日